山东省将在全省林木种苗、花卉主产区、经营区建立信息采集点,以便更好地掌握产销信息,收集、发布供求和管理信息。
信息采集点都位于生产经营种子、苗木、花卉基地或场所相对集中且具有较大规模的区域,具体设在具备生产、经营种子数量每年10万公斤以上的企业;苗木、花卉集中连片露天种植500亩或设施种植50亩以上的村庄、企业或农合组织;经营苗木、花卉达到1000万元以上产值的市场。采集点的信息员将通过文字材料、表格、图片等形式,把本区域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种苗站。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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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11-28/175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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