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对河北省安新县农民张俊民、陈磊、陈雷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因用工业火碱加工牛肚、海参等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去年9月始,被告人张俊民主要利用片碱(工业火碱)等有害添加剂,生产有毒有害牛肚、鱿鱼、鸭肠、海参等产品进行销售,非法获取暴利。后被告人陈磊、陈雷也来帮忙。今年6月3日,三人被裕华区公安等部门当场查获。裕华区卫生局关于工业火碱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说明显示,人长期食用工业火碱浸泡的牛肚、海参等会造成消化道灼伤等严重后果。
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俊民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磊、陈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新华社记者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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