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发均返还原告彭光荣婚姻介绍费。
今年3月17日,吉水县白水镇洪桥村委会珠园村村民王发均将兴国县女青年谢某介绍给白水镇下车村龙头自然村大龄青年彭某。从3月19日至5月20日,谢某与彭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彭某的父亲为此付给王发均介绍费12000元。5月19日,谢某以与彭某双方性格不合等理由,提出解除婚约。为弥补彭光荣家损失,王发均又将谢某介绍给丁江镇大塘村的张某,并谈好40000元价款。后张某拒绝与谢某建立恋爱关系。彭光荣将王发均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发均收取高额介绍费,有买卖婚姻之嫌,且介绍之婚姻未能成立,应将此款返还给原告。陈志坚刘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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