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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线到餐桌的“无缝监管”


    前不久,接连曝出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刺痛着人们的神经。食品安全屡屡出现问题,其根源在于多头执法、分段监管的体制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监管的“死角”和“盲区”。针对这一现状,山东冠县创新工作思路,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走出了一条食品药品无缝隙监管的路子。

    从“九龙治水

    ”到“一条龙监管”

    “在食品安全方面,确实存在‘几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现象。以猪肉的监管为例:猪的饲养运输由畜牧部门监管,猪的屠宰由商务部门监管,猪肉的经营由工商部门监管,进入饭店、食堂等餐饮环节的猪肉制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一块猪肉出了问题,好像谁都有责任,但谁也没有权利彻底查处。”接受采访时,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苏法旺道出了以前“九龙治水”体制的尴尬。

    猪肉如此,其他的食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据统计,冠县担当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共有11个之多。

    针对这种现象,去年7月份,冠县打破旧的监管格局,着手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大队整合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商务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粮食局、林业局、盐务局等11个职能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并从各个部门抽取工作人

    员共36人,由副县长任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各单位抽调人员在联合执法大队集中办公,不再参加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联合执法大队真正形成了独立的执法主体,“九条龙”变成“一条龙”,号令一出,整体联动,从根源上杜绝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顽疾。

    追根溯源防止“死灰复燃”

    联合执法“一竿子插到底”,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立即从整个链条“追根溯源”,避免了过去“摁下葫芦起来瓢”的现象。

    执法大队刚成立时接到举报,称某处加工出售腐败变质猪头。执法大队立即出击,查明了案情:不法分子用每市斤1.5元的价格购置腐败变质猪头,然后用化学溶剂浸泡后,加入大量违禁物质和肉料,用水一煮,第二天便成了五香猪头肉,以每市斤18元多的价格流向周边市场。三天的时间,执法大队从流通、加工、储藏、餐饮等多个环节一举查获变质猪头肉22吨并予以销毁。

    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几乎走遍了全县700多个村庄,共检查食品药品单位750余家,查处案件185起,没收各类假冒变质食品及假劣农业投入品100余吨。

    “阳光执法

    ”提升监管水平

    今年年初,联合执法大队查处了一起农村超市售卖假酒的案子,扣留了全部100多箱假酒,并对老板进行了罚款。但是这个老板不但没有怨恨联合执

    法大队,后来还跟执法人员成了朋友。“其实,这个老板既是售假者也是受害者,并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酒。”执法大队副队长赵学东说,“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不是一味打击处罚,更多的还是通过免费培训、上门指导等形式帮助他们提高辨别假货的能力。”

    执法大队管理和服务水平能够提升,得益于一个“联”字。执法大队成立前,各个监管部门对自己监管的对象都拥有“最终裁决权”,“罚多少”、“怎样罚”存在很大弹性。这种体制不可避免地滋生了“重罚不重管”、“放羊式执法”等不良现象,使得假劣食品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个“联”字使11个部门形成了“圆桌会议”,公开议事、相互监督,谁也没权独立决策,谁也没有机会暗箱操作。联合执法大队从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执行,全过程均公开透明。这种机制排除了干扰,有效防止了个别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趋利行为,监管与服务并重成为了联合执法大队最重要的政绩“指向标”。

    总结联合执法的优势,联合执法大队常务副队长王学旺说:“联合执法大队综合了全县所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人员和部分职能,能够对食品药品实行全过程监管,能更加快捷地实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政府应履行的各项职责。同时,执法大队从公安机关抽取了4名精干力量组建公安分队,加大了执法力度,有力震慑了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全县食品药品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王振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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