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忠民记者张丛)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自200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石漠化综合治理社会效益逐步显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据初步估算,实施石漠化试点工程可实现新增活立木储备效益4.24亿元,新建基本口粮田年增产粮食约9.75万吨,粮食平均亩产增加50公斤左右,养殖业年增加收入约2亿元,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九分石头一分土,寸土如金水如油”、“有雨三日水成湖,无雨三日地生烟”是云南石漠化地区的真实写照。据介绍,云南省是全国岩溶分布较广的省区之一,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18个存在岩溶分布,占91.47%;涉及人口255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6%;岩溶面积达11.0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14%,居全国第二位。
自2008年以来,云南在文山等12个县展开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成立了云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了《云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农村水电、沼气建设、以工代赈、易地扶贫、土地整理、农村饮水安全等有关工程项目资金近30亿元。
在治理石漠化的实践中,云南逐步探索出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生态安全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施“山、水、路、田、林、沼”综合开发治理的模式。坚持“山顶戴帽子、山腰拴带子、山脚搭台子、平地铺毯子”的生物治理与“拦沙固土防流失、坡改梯地保口粮、沼气建设治根本、水窖配套提成效”的工程治理相结合,在植被覆盖较少、岩石裸露较多,石漠化危害较重的石山区,治理坚持以生态恢复为主。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兼顾,在优先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对石漠化地区实行以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治理方式。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8-02/169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