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委、省政府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7月8日,结合福建渔业生产实际,省海洋与渔业厅决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选定大黄鱼、鲍鱼、对虾等3个水产养殖优势品种,在厦门、漳州、福州、宁德等沿海市(县)10家企业开展。通过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上市产品标识管理等举措,实现水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8月开始,将建设“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覆盖省、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有试点企业,平台同时可向社会提供服务。 闽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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