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幅员辽阔,草原广袤,地跨5个气候带或亚带,生态环境复杂,草原类型多样,植被类型丰富。其中,中国特有种7科100属320种;主要栽培牧草的野生种及野生近缘种7科61属102种(包括亚种、变种和变型)。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攻关、科研基础专项、农业部重点项目及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建设等项目的支持下,先后在全国牧草种质资源调查、品种资源搜集、保存技术研究、遗传多样性研究、农艺性状及抗性评价鉴定、优良品种筛选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自1997年国家将草种质资源保护纳入农牧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以来,农业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全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精神,加强了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初步建立起国家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并在广泛收集、有效保存、科学评价和创新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国家级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1.构建保护体系,增强保护手段。1997年至2009年国家财政共投入资金4950万元,已建立了包括1个中心库,2个备份库,17个资源圃,10个生态区域技术协作组,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级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
一个中心库即全国畜牧总站牧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中心(北京),有60m3短期库1个,60m3中期库1个,可容纳3万余份种质材料,800m2温室1个。两个备份库:一是温带草种质备份库(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呼和浩特)。库体容积为57m3,可容纳3万份种质材料。二是热带草种质备份库(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儋州)。包括80m3低温种质库一个,可容纳5万份种质材料,试管苗库1个。
17个资源圃,面积约100公顷。分布在北京、吉林公主岭、江苏南京等地。10个生态区域技术协作组包括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新疆区域牧草种质资源保护技术协作组。初步探索出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方式和工作体系。
2.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共保存草种质材料26015份,分属82科478属1420种。其中中心库保存草种质材料18025份;温带草种质备份库保存草种质材料7712份;热带草种质备份库保存草种质材料2870份。资源圃田间无性材料保存12科35属69种588份。离体保存草种质材料482份。保护了第三纪孑遗传植物沙冬青,国家重点植物蒙古扁桃等11种,保护中国特有种黑紫披碱草等49种重要植物资源,基本实现了抢救性保护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3.加强研究,积极创新。在草种质资源的遗传评价、系统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等多方面取得全面进展。完成农艺性状评价鉴定18783份,抗性评价鉴定4872份。筛选出优异牧草种质材料禾本科29个属45个种,豆科17个属28个种。新发现或人工创造的牧草育种材料38个属69个种96份材料。累计分发5756份种质材料。1987年至2010年通过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登记的草品种434个,其中,育成品种161个,地方品种49个,国外引进品种138个,野生栽培品种86个,在生产中发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明确目标,规范管理。通过多年实践,逐步掌握了全国牧草种质资源状况。一是建立中国草原植物资源数据库,编辑草原植物8000多种,初步掌握我国牧草种质资源的分布及其特征特性等情况。二是研制“中国草种质资源重点保护系列名录”,提出重点保护对象103科662属2703种,为指导牧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研究及开发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制定行业标准4项,地方标准33项,技术规范61个,提高了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等技术水平,为全国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5.培养人才,促进交流。先后培养博士研究生23名,硕士研究生133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407人次。发表论文366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356篇,SCI收录11篇,出版著作36部。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及国际生物多样性组织、国际热带农业研究中心等30余个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合作交流。全国畜牧总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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