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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集成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机制创新,增强带动能力。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要完善现有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作用,加强各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2.坚持耕地保护,尊重农民意愿。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必须严格保护耕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严禁各种圈地和滥占耕地行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规范管理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选择适宜本地区的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不重复建设,不盲目发展。

  4.坚持市县为主,加强部省指导。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以市县为主,制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建设任务。我部和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示范基地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通过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四大一创新”的发展目标:做大龙头企业,加强企业联合合作,培育一批产业关联紧密、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大型龙头企业集群;做大农业生产基地,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优势产区有效对接的大型生产基地;做大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打造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大品牌;做大农产品流通,积极推进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方式,构建高效、便捷、快速的农产品大流通体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之间的新型利益联结关系,探索发展农业投融资、科技研发推广、风险保障等机制。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主要任务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要围绕发展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创建任务。

  (一)推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重点支持粮棉油、“菜篮子”产品、特色农产品大型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参股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农产品产区集中,促进企业集群集聚,带动主导产业发展;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配套服务业,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发挥东部地区龙头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与中西部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二)强化上游产业链建设,带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生产操作规范和流程,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追溯制度。加强投入品管理,节约集约使用生产资料,实现清洁化生产。支持原料基地建设与高产创建示范片、标准化园艺基地、健康养殖小区等工程紧密结合。引导信贷、工商、民间等资金投向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集成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内龙头企业技术人才、实验设备等资源,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成果孵化中心,形成科研开发推广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结合,研究开发促进产业升级的重大关键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龙头企业集群与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共同开发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加强示范和应用;推动龙头企业集群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合作,为专业合作社与基地农户提供新品种应用、生产技术指导、质量管理、疫病防治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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