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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肋”何时变“铁骨”


  来自贵州的布依族全国人大代表刘乔英向记者介绍说,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创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运营成本高,服务成本大,还很难完全解决农民创业的融资需求。农村信用社在偏僻空白乡镇增设网点后,由于工作量大,单笔业务金额小,利润空间小,造成了农信社每新增一个网点每年亏损在30万元左右。

  多管齐下才能破茧成蝶

  针对农村金融如何从宏观上加强引导和扶持,如何调整改革以适应新的形势,代表委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少阶针对正规金融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退化,“非农”趋势强化,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发育失控,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功能错位,以及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系统功能弱化等难以发挥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协同效应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要建立多层次与多级法人治理结构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地方中小民营金融机构;放松民营金融组织市场准入限制,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逐步建立农村非银行金融组织体系。

  对于农村信用社如何保持支农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王华提出,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效益低,政策性极强,农村信用社对“三农”承担着普惠金融服务。在贷款利率的执行上,要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按规定上浮,才能符合商业化经营原则,否则,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金融服务将会带来经营亏损,如果中央对诸如农业贷款这类普惠金融业务给予财政补贴,农村信用社将会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减轻农民的贷款利息负担,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对农村信用社代发粮食直补等政策性金融服务也应合理支付相应的补贴费用,才能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产权抵押贷款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认为,应打破集体土地不能做抵押的固有观念,集体产权应跟国有产权同地、同权、同价。农村的土地无论是承包地、林地、还是宅基地,都是可以用作抵押的。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试点,以成都为例,政府鼓励土地流转,包括宅基地抵押,当地政府成立有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这些担保公司为农户作担保,银行看到有政府做后盾就比较容易放贷款,这是一种突破。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金融系统应根据目前的新形势,根据中央的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县一级的金融机构要把新增加的储蓄主要用于当地,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的力度,改善农村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民的需求。现在农村民间金融利率这么高,甚至产生了高利贷,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们的正规金融没有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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