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六部委《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大重点产品监管力度。要突出抓好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尤其要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疫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监管。种子打假是重中之重,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新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以及无证生产农药、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生产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劣兽药、疫苗和禁用兽药的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加大重点季节监管力度。抗旱春管、春耕备耕以及“三夏”和“三秋”生产期间,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的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的易发季节。要及时采取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农资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同时,要根据本地农业生产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农资打假。
三要加大重点环节监管力度。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格许可条件,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的监管。要加强对重点产品的抽检,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快完善农资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进行立案,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假劣农资黑名单制度,将屡教不改的假劣农资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重要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逐步实现重要农资产品销售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
四要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要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要建立大要案协查机制,切实加强省际间和部门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五要加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力度。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经验,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鼓励和支持大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网络建设。引导连锁企业和基层农技服务机构,密切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实现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扩大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六要加大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快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建设,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要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情况、消费者投诉状况、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
三、不折不扣地抓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落实
春耕备耕在即,农资打假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确保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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