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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在田间的农技推广“教授”


活跃在田间的农技推广“教授”

  □□ 本报记者赵洁

  提起农技推广员,浮现在大家脑海里的多半是那一个个奔波在田间地头,风里来、雨里去的身影。其实,这些“泥腿子”可不简单,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具备教授水平。干农技推广也能成为“教授”?答案是肯定的。早在1993年,农业部、原人事部就制定了评聘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有关政策。在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分类中,研究员是正高职称,相当于教授。

  至今,农技推广研究员的评审工作历经18载,全国累计已有6965人取得任职资格。然而与农技推广人的默默耕耘一样,这项工作尽管一步一个脚印地为农技推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着贡献,但却鲜为大众所知。

  “研究员职称是对我的鞭策”

  梁文伟是广西容县有名的“老推广”。近30年来,这位出身农家的农技推广专家几乎成天摸爬滚打在田头。他结合实际,埋头苦干,在当地大面积推广水稻抛秧、水稻病虫预测预报、农膜防寒育秧、稻瘟病综合防治等一系列农业常规技术和新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水稻抛秧技术为例,在梁文伟的努力下,仅2002~2010年,容县累计推广面积就达235.73万亩,为农民增收节支近1.7亿元。

  “能够为农民带来好技术、好品种,帮助他们增产增收,一直是最让我高兴的事。这次能被评为研究员,既是对我工作的格外肯定和鞭策,也使在基层工作的农技人员获得了鼓舞。”梁文伟对记者说。

  长期以来,广大农技推广人员在待遇不高、条件艰苦的基层岗位上无怨无悔地付出,他们走千家、串万户,将先进适用技术传入农家,直接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在他们中间,有一大批推广经验丰富、推广成果显著、推广技术和理论水平很高的专家,学术与技术层次已达到教授、研究员的水平,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资格参加正高职称评定,也享受不了相应待遇。同时,农技推广人员的职称评聘缺少标准、业绩评价不规范等问题广泛存在。

  为解决这一与广大农技推广人员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农业部、原人事部1993年联合发文,将农技推广人员正式纳入正高职称评审范围。从此,我国农业技术推广领域结束了没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历史。

  “开展推广研究员评审,大大提高了农技推广工作的社会认可度,营造了鼓励和支持农技推广人才专心岗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梁田庚说,“不仅如此,开展推广研究员评审,是对长期工作在推广一线的农技人员的一种肯定,也是广大农技人员发挥作用的一个大平台;改变了基层农技人员不被重视、队伍不够稳定的局面,调动了农技人员的积极性,稳定了农技推广队伍,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

  从实际出发的优惠政策

  推广研究员的申报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包含中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包括农业机械化、环境工程、信息工程)等八个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职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农业科研、农业教学、涉农企业等非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

  请看1994~2010年我国部分省区市推广研究员评审通过人员总数的统计数据:北京市145人、上海市166人、天津市168人、广东省138人;四川省443人、内蒙古自治区503人,黑龙江省359人,吉林省254人……对比这两组数据,可以清楚地看到,推广研究员的评审明显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

  为促进各地区、各专业之间的平衡发展,配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及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的实施,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深入基层调研后,农业部及时研究制定了有关倾斜政策:从2000年第四届推广研究员评审开始,提出向西部地区倾斜;2004年进一步提出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推荐名额可增加5%;2008年对中部崛起省市也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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