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红玉)2011年新年伊始,党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吉林省委省政府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立即做出了关于贯彻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在130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省基本建成基础牢固、洪旱兼筹、节水增效的适应干旱常态化趋势的粮食安全水利保障体系。
吉林省是水资源短缺的省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耕地亩均水资源量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和2/5。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极端天气造成的灾害事件增多,全省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吉林省在意见中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松原灌区等3个大型灌区,基本完成14个大型灌区和10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完成24处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完成54片重点涝区治理。发展草原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以上,新增养殖水面100万亩。在松原、白城地区和长春、四平西北地区,集中建设1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在完成600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再增加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到2013年,全省解决191.44万农村居民和66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据了解,按照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吉林省用水量控制在1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至104立方米和81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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