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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应该终结


“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应该终结

  郑风田

  很长时间以来,我国的城市化一直遵循“土地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这种模式概而言之就是“只要农民的地,不要农民的人”。虽然我国名义上城市化率已达46%,但实际上真正具有城市户籍的却只有28%,有18%的农民工虽然已在城市打工居住半年以上,但却被排斥在城市体系之外,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应该享受的社保医疗等福利。因为不承担近1.5亿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的社保成本,我国的城市化通过征用农民的土地却付出极低的补偿成本,廉价低成本扩张十分迅速,尤其是不少大都市在短期内繁荣起来,而另外一方面中西部不少农村出现空心村,陷入相对衰落之中。

  土地是财富之母。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是土地,但在目前的征地制度下,农民的土地通常都是被廉价拿走,只能获得极低的价格补偿,农民基本上被排除在增值享受之外。我国30多年的高速增长,很大一部分财富来源于土地和各种资源的开发,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发展城市与工业都需要用地,这些土地大多是使用农民的地,目前城市发展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征地来实现的,而地方政府每年卖地的收入都在大幅度上涨。在1997—2008年我国地方政府仅从土地出让金中就获得5.2万亿的收入,而2009年我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万亿元。大量的土地收益集中在城市,农民被排除在受益之外,使部分城市繁荣,农村贫困。

  目前这种有严重缺陷的城市化模式已运行了30多年,但却是不可持续的,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最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化的道路选择上,出现激进情绪,目前不少地方出现的“消灭村庄”就是一例。我国目前不少地方都存在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名曰让农民过上现代化生活,实则是把农民宅基地当成“唐僧肉”,转换出来用于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增加土地财政收入。而宅基地的主人被草草打发,农民从宽敞的庭院被迫搬到狭窄的公寓,还要继续农业生产生活,不方便与显性成本大增,甚至出现“上楼致贫”现象。这种“只要农民的地,不要农民的人”的城市化已引起很大的社会关注。过去的城市化只是强占农民的土地,现在却发展到要拆房子、并村庄。以强大的行政力量造成村庄的失灭来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维系不可持续的城市化,具有很大的破坏后果。

  发展城镇化不应该损害农民权益。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尊重他们的意愿,关系重大,也是中国能否扩大内需实现成功转型的关键。城市化应该首先是人的城市而不仅仅是土地的城市化,一定要把农民纳入到土地增值收益中去,让他们也分享城市化的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全民共同富裕。(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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