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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政策┃调出加贸“两高”禁止目录——化肥加工贸易出口解禁




  加工贸易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项重要的对外经济贸易促进政策。加工贸易以保税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国家对加工贸易按商品实行分类管理。


  1999年4月,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等部门按国家产业政策设立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加工贸易限制类、加工贸易允许类商品目录,列入禁止类目录的商品不得以加工贸易方式保税进口、保税复出口。二十多年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多次调整,机构改革后目录现由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负责发布。


  根据国家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的相关规定,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所消耗的进口原材料可享受保税政策,即对应的这部分进口原材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进口关税;货物复出口时,保税原材料对应的货值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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