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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一老板花数万元进购化肥,因为这事,货被没收还要罚款


今年上半年,柳州市鹿寨县一家化肥经营部,花了2.3万多元进购了一批化肥,一包还未卖出去就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9月16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分析了为何该老板的货被扣,还被罚款5000元。

案情速递

2020年3月19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与承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鹿寨县某化肥经营部的化肥进行监督抽查。样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其中标注“福泉®”的钙镁磷肥(生产商:贵州省福泉磷肥有限公司,合格品有效磷≥18.0%,执行标准:GB20412-2006,生产许可证:XK13-002-00133,无生产日期,净含量:25kg)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检验结论:“该产品本次抽样检验按CCGF 501.2-2015 《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本次抽检检验项目为有效五氧化二磷、水分、细度,其中有效五氧化二磷(以P2O5计)的含量严重不合格。

调查与处理

2020年7月,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钙镁磷肥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这批“福泉®”钙镁磷肥,系当事人通过电话从一名自称是贵州省福泉磷肥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隆某处购进的,共购进32吨,但实际收到31.9吨(1276袋),购进价格为730元/吨,拟以800元/吨(20元/袋)的价格销售,至案发时止尚未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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