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种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业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种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种业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先推、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子种苗及种畜禽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省级目标:制定印发种业监管方案,对省内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工作的现场督促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50%、30%;组织对省内所属的部级发证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对省级发证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50%,被检查企业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农业农村部转办督办的群众信访举报等案件,按时办结,及时书面反馈。
市级目标:制定下发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辖区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检查达到50%以上;对本级发证及辖区内持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省级转办督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按时办结,及时书面反馈。
县(市、区)级目标:制定下发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本级发证的50%以上种子种苗种畜禽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
二、重点内容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20-04-01/271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