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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应对疫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


精准应对疫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

——基于在线问卷与电话访谈的调研思考
中共农业农村部党校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调研小组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国各地采取非常防控举措,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种断流举措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这已引起各级政府高度关注,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另外,这种影响的覆盖范围、作用力度等,对各区域各产业各主体并不相同,呈现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围绕疫情的不利影响,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在线问卷、电话访谈调研,共获取涉及29个省(区、市)2861份问卷和27个案例的样本信息。分析报告如下:

  

  一、不利影响的结构性特征

  问卷显示,受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反映受疫情不利影响的占86.6%,其中受到“非常大”“比较大”不利影响的占63.4%;75.6%的受访主体反映经济损失平均达37万元。这些不利影响,呈现5个结构性特征:

  疫情越重的省份,受访主体受到的不利影响越大。疫情重度地区受访主体认为受不利影响“非常大”“比较大”的占76.5%,疫情中度省份占72%,疫情较轻省份占58.6%。从疫情带来的经济损失看,疫情重度地区和中度地区受访主体经济损失平均高达53.4万元,疫情较轻地区同比有28.6万元。

  经营规模大、水平高的受访主体受到的不利影响更大。2019年经营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受访主体受疫情不利影响“非常大”“比较大”的占80%,平均损失达126.4万元;规模在25万-500万元之间的,同比占66.9%,平均损失23.3万元;规模在25万元以下的,同比占52%,平均损失9.1万元。获得国家级荣誉资质的受访主体受疫情不利影响“非常大”“比较大”的占76.3%;同比,获得省地级荣誉资质的占68.7%,没有获得地级以上荣誉资质的占59.3%。

  以果蔬、禽类和水产等农产品销售为主的受访主体受到的不利影响更大。销售果蔬类产品的受访主体反映产地销售数量下降明显的占46%,反映产地销售价格下降明显的占37.3%,同比销售粮油类产品的分别只占37.1%和26.2%。销售禽类和水产类产品的受访主体,认为产地销售数量下降明显的占46.5%、销售价格下降明显的占39.5%,同比销售非禽畜产品的分别只占34.6%和23.8%。

  以供应超市、餐饮等为农产品主销售渠道的受访主体受到的不利影响更大。相比以产地批发、零售、电商等销售渠道为农产品主销方式的主体,以供应超市为农产品主销渠道的受访主体受疫情不利影响“非常大”“比较大”的占91.1%;以供应餐饮酒店业为农产品销售主渠道的受访主体受疫情不利影响“非常大”“比较大”的占73.3%。

  从事粮油和果蔬种植的受访主体受到的不利影响更大,且规模越大程度越深。2019年经营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认为受疫情不利影响“非常大”“比较大”的占74.3%;同比,规模在25万-500万元之间的占67%,25万元以下的占56%。

  

  二、不利影响的风险性判断

  调研显示,疫情已对农业尤其是新型主体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如果疫情持续、应对不利,可能引发甚至加重3大风险。

  一些新型主体面临倒闭风险,不少乡村人才恐遭受打击。目前受访主体面临诸多困境:一是固定成本支出持续。即使停产,受访主体中仍需支付工资的占76.8%、水电费的占73.8%、贷款利息的占63.5%,还有地租、产品储存等成本,而且规模越大,固定成本支出越高。二是农业用工明显不足。受疫情影响,反映农业用工明显不足的受访主体占50.8%。三是物流通道严重受阻。受访主体反映农产品运输不畅的占59.1%,反映肥料、饲料等进不来的分别占33.2%和21.8%,其中从事粮油和果蔬种植的有48.7%反映农资进不来,从事畜牧水产养殖的有48.6%反映饲料进不来。诸多受访主体将面临巨大生存压力、甚至倒闭风险,73.3%的反映2020年经营收入将平均下滑32.3%,45.5%的反映目前流动资金已经明显不足,57.9%的反映最多只能维持半年。这会严重打击新型主体及乡村人才的从农信心和创业创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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