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科技支撑工程。加快苹果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加大省力化疏花疏果、果园智能化管理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果实免套袋栽培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土壤有机质提升等方面开展集中攻关。建立健全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依托烟台农科院加快山东苹果·果业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省农业良种工程、省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课题等适当向苹果产业倾斜,集成完善一批标准化生产、贮藏保鲜、精深加工等系列综合配套技术。加快中东欧果树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引进消化吸收世界先进苹果生产管理模式和栽培技术。加快苹果采摘、田间管理、产后加工等机具装备的研发生产,大力推广经济实用型果园机械,着力构建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苹果机械化管理体系,实现果园管理的全程机械化和采收半机械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四)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政策,鼓励各类工商资本投资发展苹果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大型苹果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建立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果品生产基地,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支持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合作社等成功做法,发展一批苹果专业合作社。鼓励果农通过转包、互换等方式,发展一批苹果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壮大果农经纪人队伍,支持发展苹果协会,探索开展果园托管、半托管等既适应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又适应规模化经营的产业服务方式,推动公益性服务体系与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衔接。到2025年,全省培育壮大苹果种植经营面积3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50家,生产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实施品牌培育提升工程。完善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深入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选,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到2025年,全省培育打造省级以上知名苹果品牌10个以上。每年在烟台举办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通过开展并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广泛宣传推介山东果品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加强市场营销,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型营销模式,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提高山东苹果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加强果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田头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设施,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鼓励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完善生产环节标准体系,利用3年左右时间,制定发布苹果全产业链省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加工增值增收工程。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引导苹果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和优势产区集聚,把果汁、果脯、罐头、果干等初加工产品作为发展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烘干、保鲜、包装、储藏等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提升苹果初加工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苹果高端精深加工企业,形成苹果精深加工的雁阵集群,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推动苹果加工企业与果农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产业增值收益和就业机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带动农民稳定增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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