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靖安县立足县情,率先在全省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程。该工程启动以来,靖安县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四级机制”,落实运行经费,确保人员到岗,配备运转收集设备设施等方面做足功课,基本形成一套具有“完备设施设备、成熟治理技术、稳定保洁队伍、长效资金保障、完善监管制度”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2017年6月,成为“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江西省3个试点县之一。
五种分类管源头。靖安县根据农村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分成五种类型,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或用于铺路填坑;可回收垃圾由农户或保洁员挑捡收存,待循环利用或到回收网点销售;有毒有害垃圾投入回收网点专用收集箱,定期送供销部门收集,统一按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和烂菜果皮等湿垃圾由农户倒入沼气池发酵或由乡镇统一收集进行集中堆肥处理;干垃圾由农户或保洁员投入统一配备的垃圾收集桶。
四个环节建模式。靖安县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入桶、村集中收集、乡(镇)清运压缩、县统一处理”四个操作环节,构建垃圾处理新模式。四个环节具体为:农户按照五类垃圾五种处理办法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村组保洁员做好垃圾清扫和收集入桶;清运员负责将入桶垃圾清运至乡镇或县城中心垃圾压缩转运站进行压缩处理;县环卫所将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县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进行填埋处理。
三大主体抓管理。明确农户、村集体和保洁人员三大参与主体的责任:农户负责“门前三包”、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等职责落实;村组理事会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卫生监督,并组织对保洁人员和农户等主体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保洁员、清运员、压缩员等保洁人员负责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压缩及垃圾二次分拣。目前,全县共有保洁人员513名,有力保障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程在靖安县75个行政村全覆盖运行。
两种方式管运行。对于保洁队伍建设,靖安县由政府主导运行,采取合同化管理方式,在各乡镇选聘当地村民担任保洁员、清运员、压缩员等保洁人员,乡镇环卫所负责具体日常运行管理;对于垃圾清扫、收集和清运等工作采用市场化外包管理方式,通过服务外包,统一发包给专业清洁公司,乡镇政府负责监管和考核。
一张网络促回收。靖安县在每个乡镇集镇和农村地区建立专门的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收集废弃农药瓶、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和废纸板、瓶子等可回收垃圾,以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龙头,以乡镇供销社回收站为主线,以自然村流动回收车(人员)为纽带,以村级保洁员和农户为终端,构建起县乡村户四级联动覆盖全县范围的回收网络,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推进。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靖安县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保障资金投入。靖安县主要采取“县财政为主、乡财政为辅、农户缴费补充”的资金投入方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累计直接投入达6000余万元,2015年开始,大幅提高保洁经费、清运经费等运行费用。同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投资金额2.25亿元,购买服务10年,建立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服务体系。
科学试点运行。因地制宜选择覆盖旅游景区、美丽示范村庄、一般自然村和以休闲农家乐为主的6个自然村作为试点村和5个乡镇作为试点镇。通过试点,制定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兑换实施细则,完善农户二维码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探索建立“买、奖、带”垃圾分类机制,在行政村或有条件的自然村设置有毒有害垃圾兑换超市。建立积分制,对分类做得好的村民进行物资奖励。组织党员、群众和干部代表成立志愿者队伍,带头做好垃圾分类。
强化督查考评。建立“县评乡、乡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四级监管考评机制,定期督查,严格考评。县农村清洁办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暗访,每月组织一次现场专项督查评比,并结合平时明查暗访和接受群众举报核实后的情况考评打分,将考评结果与县财政补助资金的40%挂钩,倒数三名的乡镇运行经费扣款奖补给前三名的乡镇,同时排名末位的乡镇主要领导要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连续两次、一年超过三次排名末位的乡镇,将取消当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资格,并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讨;乡镇实行每周一巡查、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考评,根据考评得分、督查拍照图片、群众投诉情况对村级奖优罚劣,并在集镇设立曝光台;村级建立卫生巡查员制度,负责对各组垃圾的清扫、收集、拖运工作巡查监管,并定期考评;组负责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上户宣传和监管农户“门前三包”职责落实情况,设立卫生评比公示栏,并将定期评比活动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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