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振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度将就业优先发展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就业发展目标,离不开整体就业状况的稳定与就业质量的提升。而这其中,稳定农民工就业、提升其就业质量,又是整体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民工整体就业质量尚存较大提升空间,应着力打破体制机制方面的壁垒。国家统计局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88亿余人。另据201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数据,全国职工总数当年已达3.91亿人左右。也就是说,我国产业工人中,近8成是农民工,农民工成为产业大军的主体。可以说,稳定就业、提升就业质量,首当稳定农民工就业,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的整体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农民工的就业机会日益增多、劳动权益得到更多保障,且各地的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长期以来,因为城乡二元制度的制约以及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的存在,居住政策、户籍制度以及城市对农民工尚未提供全面、均等的公共服务等因素的影响,总体来看,农民工的就业选择仍然偏少,行业和职业均具有高流动性及高风险性特征,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有发生,总体就业质量尚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从宏观层面而言,稳定农民工群体就业、提升其就业质量,最根本的还在于尽快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使“农民工”这个词汇逐步成为历史;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吸纳、包容更多的农民工到城市中工作、生活;城市的公共服务要逐步实现均等化,要为农民工提供与城市居民一样的高质量公共服务,在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及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要打破体制机制壁垒,要让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
当然,实现上述目标,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有条不紊地加以推进,需要假以时日。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快发展步伐,以期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根本性改变。惟其如此,方能最终解决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以及农民工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
除了从宏观层面做好工作,也不应忽视微观意义上的推进工作。即,从农民工自身做文章,使其从被动应对、被动适应以及被动接受城市工作生活,变为主动融入、自觉改变、自发拥抱。换言之,稳定农民工群体就业、提升其就业质量,离不开农民工自身的改变,离不开农民工群体全新自我的形成,应调动农民工自身的积极性,激活提升整体就业水平的内生动力。
建议相关部门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着眼,促使农民工从心理上、行动上融入城市。应针对农民工普遍的心理状况,有的放矢,以谦和的、平等的姿态对待农民工,唤起他们的自信、打消他们的自卑,激发他们对工作生活的热情。
在具体工作中,应着力调动农民工提升自身素质以及掌握职业技能的积极性,使其在成为技能型工人的同时,改变自我、提升自我。近年来,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日益受到各方重视。随着对农民工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的加大,拥有专业技能的农民工大量涌现,成效斐然。
但总体来说,技能型工人在农民工群体中的总量仍然偏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仍然不足。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以及投入等方面的短板。
囿于一些农民工流动性大、职业转换快,甚至存在“短工化”的现实,以及投入产出比方面的考量,加之一些农民工自身学习能力不强、学习热情不高等因素,使得部分企业往往不愿意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加大投入。久而久之,使得一些农民工职业上无法提升,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动密集型的工作。
此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还存在被动型、填鸭式以及“任务式”培训的问题。如何增加培训的魅力与受欢迎度,让农民工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令其主动、积极甚至自掏腰包参加培训,成为摆在相关部门、企业乃至全社会面前的一道待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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