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经营场所的规定: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③经营设备的规定:经营场所需配备具有可追溯电子信息吗扫描设备以及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④店铺管理的规定: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对于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办法》还提出以下要求:
①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②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③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如何申请?
准备好以下材料(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并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申请即可。
①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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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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