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相协调,坚持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充分发挥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维护小农户合法权益,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政府扶持、市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小农户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小农户经营效率。注重惠农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
——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经营形式共同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林牧渔产业差异,顺应小农户分化趋势,鼓励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小农户发展的路径。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保持足够历史耐心,确保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走得稳、走得顺、走得好。
——尊重意愿、保护权益。保护小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小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激发小农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三、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
(一)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鼓励各地通过发放良技良艺良法应用补贴、支持农户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等方式,引导农户家庭农场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力手段。指导农户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可追溯生产记录,加强记账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名录管理、示范创建、职业培训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户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二)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以提供补贴为杠杆,鼓励小农户接受新技术培训。支持各地采取农民夜校、田间学校等适合小农户的培训形式,开展种养技术、经营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风文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要将小农户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帮助小农户发展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涉农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优先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鼓励各地通过补贴学费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向小农户提供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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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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