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重罚违法行为
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是此次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最大亮点之一。首先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策,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突出一个“严”字。这也是和已有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相衔接、相协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会优先在全国各地建立农田分类管理制度。会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这三大类,如果个人和单位向农田排放任何严重污染土地的污染物最少罚款10万元,严重的处罚50万~200万元,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土壤污染防治法》还对土壤的专业调查机构、评估机构等修复机构提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对出具虚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对单位予以禁业,相关责任人员禁业10年;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将被终身禁业。
实现多项制度创新
《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很多亮点值得关注:
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土壤是大气、水、固体等废弃物的最终受体,一旦污染,修复治理的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为此,《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化源头预防,专门设“预防和保护”专章,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土壤污染。同时,还按照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农业生产活动等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规定不同的预防措施。另外,还规定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重点保护未污染的耕地、林地、草地、水源地,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则要进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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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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