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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膜的朋友注意,国家出台新标准!违规购买、使用,将被罚款!


  第二十三条: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回收企业弃置、掩埋废旧农田地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农田地膜使用者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回收企业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未履行回收废旧农田地膜责任,或未按要求回收,或回收后未交到指定回收网点,或者未将回收的废旧农田地膜全部资源化利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农田地膜使用者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回收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二:甘肃地区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明确规定违规使用的惩罚措施。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农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5.延伸阅读

  塑料薄膜并非不可用,用法得当才能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许多发达国家一直在使用地膜,农业白色污染却较少,因为国际农用地膜厚度推荐标准为0.012mm以上。欧美等国家生产的地膜厚度一般要求为0.02mm,日本为0.015mm,并且使用后实行强制回收,农田的残膜污染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但在中国,许多地膜生产企业为减少生产成本、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迎合农民的心理和需求,生产销售的地膜厚度大多为0.005-0.006mm脱标产品,甚至更薄,导致地膜强度低、易老化破碎,回收十分困难。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塑料薄膜 破碎 残留 土壤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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