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最低收购价格,使其更加贴近市场水平,是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激活市场要素主体的重要举措。中储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具体收购过程中,各品种收购价格等信息将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农民可以放心售粮。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收购价指的是到库价,与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的粮食收购价格不同,农民售粮前要综合考虑搬运、运费等成本,自主决定到粮库售粮还是卖给粮食经纪人。
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等级标准提高,要求是当年生产的国家标准一、二、三等粮食,等外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
与往年不同,今年《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稻谷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即达到一等、二等、三等的粮食。往年最低收购价政策可以收的四等、五等粮,今年最低收购价不再收了,而是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今年《预案》提高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等级,是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向市场释放好粮好价的政策信号,引导种粮农户更加重视粮食质量。
最近,小麦和稻谷主产区受前期低温、后期阴雨天气影响,部分粮食不完善粒超标,质量标准可能达不到国标三等及以上。今年《预案》对食品安全指标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粮前,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以免因质量不合格退车造成不必要的奔波。最低收购价政策明确,不放宽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在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都有样品和质价政策说明,农民朋友可以前往咨询了解。经整理还不能达标的粮食,按照《预案》规定由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农民朋友可关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
售粮款必须直接支付售粮者,严厉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行为,农民在售粮过程中权益被侵害,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今年政策明确了不再由收储库点代为支付粮款,而是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支付给售粮者。今年《预案》细化了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分解、落实和追究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问责。中储粮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不严格执行最低收购质价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拖欠农民售粮款、“克扣斤两”“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购增库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预案》规定,地方政府要牵头建立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收购过程中矛盾协商解决机制。中储粮方面表示,农民在售粮过程中权益被侵害,可以向国家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举报。在所有收购库点,都张贴有监督举报电话,农民朋友可拨打“12325”热线电话或进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进行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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