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融资难题,各地探索了合作社内部互相担保的方法,部分缓解了贷款难。黑龙江省克山县仁发农机合作社就联合黑龙江31家省级示范社组建了联兴现代农机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建立互为担保的信用联盟,贷款解决春耕资金缺口2.1亿元。
如何从外部解决大额信贷需求?“大额信贷需要担保公司,但在农业信贷领域,商业化担保公司难以满足合作社需求。”国家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副总经理杨春光说,2016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解决农业高风险与金融机构低风险容忍度之间的矛盾。随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成立。通过农担体系增信,一些原本无法进入银行信贷视野的合作社农业项目首次获得了信贷支持,已获得过贷款的合作社也实现了贷款额度增加。
政策怎么优化
不仅要重视扶大扶优扶强的产业型导向扶持政策,还要重视扶持弱势小农、改善小农生产生活的扶持政策在合作社发展中,应如何认识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以及合作社领办公司?这是剥夺小农,还是实现双赢?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表示,应鼓励农民合作社公司的发展。农民成立合作社,合作社办公司,由股东社员为主体组成的合作社公司自身成为龙头企业,使农民社员分享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这是应该鼓励的方向,但这条路走起来很难,可行途径是社员通过入股和扩股向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加工和流通环节发展,使社员逐渐获取更多的合作社资产所有权、控制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或大股东。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苑鹏认为,农民合作社未来走向的多元化和多样化,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坚持为农服务的基本原则下,具有更强的包容性、更大的灵活性,以最大限度地为不同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创新提供制度空间,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不同合作需求。比如,在现代农业发达地区,围绕市场化程度高的粮油、果蔬、畜禽等产业,重点鼓励以产品、产业为纽带,专业合作为导向的合作社发展,而在欠发达地区,应充分发挥传统社区的自然资源优势,鼓励发展地域性的社区综合农民合作组织,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是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的探索是建立和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骆琳说,以浙江为例,依托供销合作社自下而上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体系,吸纳6.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入会,整合涉农部门、供销合作社、农信机构等资源,面向广大农户提供服务,引导其开展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受到农民欢迎。
业内专家认为,在农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不仅需要重视以提升农业产业的竞争力、扶大扶优扶强的产业型导向的扶持政策,而且需要高度重视弘扬合作理念,扶持弱势小农、改善小农生产生活的社会型导向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在进入工业化中期、农业的功能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新阶段,促进社区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将有助于改善小农的生存和适应能力,而且对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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