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3月13日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拜耳股份公司收购孟山都公司股权案。
根据公告,商务部认为,此项收购对中国非选择性除草剂市场,中国长日照洋葱种子、经切削加工销售胡萝卜种子、大果番茄种子等蔬菜种子市场,全球玉米、大豆、棉花、油菜性状市场及数字农业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申报方向商务部提交的限制性条件建议最终稿,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拜耳、孟山都及集中后实体履行如下义务:
一、在全球范围内剥离拜耳的蔬菜种子业务,剥离内容包括相关设施、人员、知识产权(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及其他有形与无形资产。
二、在全球范围内剥离拜耳的非选择性除草剂业务(草铵膦业务),剥离内容包括相关设施、人员、知识产权(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及其他有形与无形资产。
三、在全球范围内剥离拜耳的玉米、大豆、棉花、油菜性状业务,剥离内容包括相关设施、人员、知识产权(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及其他有形与无形资产。
四、在拜耳、孟山都及集中后实体的商业化数字农业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日起5年内,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条款,允许中国所有农业软件应用程序开发者将其数字农业软件应用程序连接到拜耳、孟山都及集中后实体在中国应用的数字农业平台,允许中国所有用户注册使用拜耳、孟山都及集中后实体的数字农业产品或应用程序。
2016年9月,历经4个多月的谈判,拜耳与孟山都达成收购协议。拜耳以每股128美元,总金额约660亿美元收购孟山都。2月28日,拜耳称,在孟山都偿还部分债务后,对其的收购金额已从660亿美元降至625亿美元。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31号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拜耳股份公司收购孟山都公司股权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31号
【发布日期】2018-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收到拜耳股份公司(BAYER AKTIENGESELLSCHAFT,KWA INVESTMENTCO.,以下简称拜耳)收购孟山都公司(MonsantoCompany,以下简称孟山都)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16年12月5日,商务部收到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17年1月25日,申报方因更换代理人撤回申报。2017年2月9日,申报方重新申报。2017年2月24日,商务部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材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申报予以立案并开始初步审查。2017年4月13日,商务部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17年7月11日,经申报方同意,商务部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17年9月8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时,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商务部同意。2017年9月19日,商务部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非选择性除草剂市场,中国长日照洋葱种子、经切削加工销售胡萝卜种子、大果番茄种子等蔬菜种子市场,全球玉米、大豆、棉花、油菜性状市场及数字农业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目前,本案处于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
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征求了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下游客户及行业专家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参与者、市场结构、行业特征等方面信息,并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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