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农业部决定废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3部规章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等36部规范性文件,列举部分如下: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年7月23日农业部令第20号公布,2002年7月27日农业部令第18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令第9号修订)
《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17号公布)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令第10号公布)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管理的通知》(2002年1月17日农农发〔2002〕2号)
《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农发〔2001〕25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6月19日农农发〔2002〕10号)
《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2004年5月14日农业部公告第374号)
《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管理办法》(2005年7月27日农业部公告第525号)
《调整农药续展登记审批工作程序和要求》(2006年5月29日农业部公告第657号)
《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2006年11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739号)
《规范农药名称登记核准和管理》(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944号)
《农药名称管理规定》(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公告第945号)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第946号)
《对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的管理做出补充规定》(2009年2月25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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