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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盘点2016农资行业十大事件!_农资市场


  六、 农业部全国农资质量抽查显示化肥农药质量整体趋好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肥农药监督抽查工要求,农业部2016年上半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国农资质量进行了抽查:

  农药抽查样品包括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用药,涉及28个省(区、市)和境外的生产企业。共抽样、检测农药样品1323个,合格样品1213个,合格率为91.7%;不合格样品110个,不合格率为8.3%。比2015年合格率上升8.3%。

  农业部组织抽查的192个肥料样品中,检验结果合格的181个,合格率为94.3%。比2015年合格率上升1.4%。其中,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样品171个,检验结果合格的162个,合格率为94.7%;掺混肥料(BB肥)样品21个,检验结果合格的19个,合格率为90.5%。

  七、农药广告不能随便发布,百草枯产品率先退市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原1995年3月28发布的《农药广告审查标准》同时废止。《标准》明确,未经国家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发布广告。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随着百草枯水剂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某些农产品上使用,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意识逐渐增强;新出台的农药管理政策、法规更为严格,对农药生产、使用者产生较大影响。

  八、 新《种子法》实施,种子生产经营“两证”合一,种子标签进一步规范

  2016年1月1日,新《种子法》正式实施,标志着现代种业发展迎来新起点。为推动新《种子法》贯彻实施,农业部将2016年定为种子法宣传年。一年来,在各级种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贯彻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新《种子法》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作了重大调整,今年7月8日,农业部发布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5日起施行,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后,将大幅减少行政许可审批量。 同日,农业部公布与新《种子法》配套施行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并对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种子标签二维码应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四项内容,且二维码的大小不得小于2平方厘米。新《办法》充分体现了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严谨性和可追溯的法律精神,同时,也结合市场实际进行了修改,使办法更加符合生产经营实际操作,更有助于维护农民利益、保护生产经营者权益。

  九、 农资行业企业兼并和重组繁忙

  有人称2016年为农资行业史上并购最繁忙的一年!企业收购兼并高潮迭起,上市公司动作频频,在并购扩产、拓展服务、发展新型肥料等领域左右开弓,这极大表明企业转型的决心,更为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最为耀眼的是:2月3日,中国化工和先正达宣布:中国化工将以430亿美元的全现金报价,收购先正达公司100%股份。

  1月12日,隆平高科完成定向增发,其中,中信兴业投资、中信建设和信农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18.7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信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财政部。隆平高科10月28日公告,公司拟以2.11亿元收购广西恒茂51%股权。与广源种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利用双方优质资源和产业优势,联合开发东北水稻种业市场。与江淮园艺主要股东合肥江淮园艺研究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书》,由交易对方出让江淮园艺51%股份给公司。

  7月17日晚间,新洋丰发布公告称,将以3.99亿元的价格现金收购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绿港”)51%的股份。

  9月9日,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收购安徽恒基种业有限公司35%股权,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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