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资经销部一次性给予贾某经济补偿4000元。
化肥和农药使用不当致作物受损案例不少
案例1:2010年3月初,江苏京江辛丰镇5户农民在一家农资店购买了3吨某品牌复合肥用于30亩小麦,施肥2个月后,却不见效果,怀疑所购复合肥存在质量问题,遂集体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接诉后,工商部门立即安排将未用完的复合肥送检,经检验为合格产品。面对检验结果,5户农民一时不知所措。
后农技人员通过对麦田土壤化验发现其中钾的含量偏高,只适宜使用磷肥,而不适宜使用复合肥。工商部门的判定是,“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农资销售人员陈某未尽充分告知义务,王某等5位村民也没有仔细查看有关说明书和标签,也有过错。”最终经过协调,农资经营户陈某同意给予免费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和补偿每户现金700元。
案例2:2015年6月,湖南醴陵的汤女士在当地一农资店购买了450包新型育苗肥料用于培育秧苗,然而300亩秧苗却只有100亩成活。汤女士认为肥料有问题,于是投诉到工商所。工商所从剩余的20包肥料中抽取样本送检,并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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