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方案》提出,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方案》明确,到2018年底,查明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建立以10年为1个周期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制度。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整合国土资源部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网、农业部门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环保部门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环境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省耕地的环境监测网络。同时,推进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编制数据资源共享目录,逐步形成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
《方案》明确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范。到2020年,深化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作,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完善的粪污贮存设施比例达8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比例达9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达到100%;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5万亩以上的灌溉区实现灌溉水水质监测、标准化管理;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的回收体系,全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实现统一回收,初步建成重点地区废弃农膜回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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