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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


  三要实行税费优惠。对开展托田服务的经营主体相关收入和收费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关规定执行。减免通过技术培训、生产服务、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农产品等所得收入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及农业保险合同应免征印花税;建设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可通过申请困难性减免落实减免措施;应同等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用水、用电、证照年检、登记等优惠政策,努力为其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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