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徐州睢宁县部分地方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田托管、为农户提供统一生产经营服务,在不改变农村土地家庭经营制度、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迅速实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深受广大农户欢迎,引起农业部、江苏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和地方媒体的高度关注,社会反响热烈。
睢宁县农田托管服务的背景
睢宁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全县小麦面积110万亩,水稻面积50万亩,多年来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较大的贡献。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粮食生产遇到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一是粮食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粮食生产面临“副业化”倾向。二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素质偏低,对粮食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三是农民种植规模较小,商品化的程度不高,制约了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影响了农民受益。四是农民“惜地”情结突出,土地流转难,靠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在现阶段是不现实的。
由此可以看出,目前粮食生产副业化、生产方式粗放化、从业人员弱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受到影响,粮食进一步增产增效难度加大。如何确保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是摆在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睢宁县从本地的农业生产实际出发,通过组建粮食生产和育秧、植保、农机、农资等合作组织,开展农田托管经营,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地实现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解决了农业大宗农产品集约化生产经营的难题。
农田托管服务的主要做法
睢宁县2010年组织部分技术力量较强、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村级班子战斗力强、外出务工人员比例大、粮食生产集中连片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组尝试推行农田托管经营。所谓“农田托管服务”,就是在不改变农村一家一户经营方式的前提下,服务组织与农户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生产某一环节或全过程商定服务价格和服务标准,由服务组织根据约定为农户提供统一服务,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实施主体为综合性的粮食生产合作社及单一的农机、植保合作社,推行的服务是农户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村组统一组织,农户代表与合作组织就服务内容具体谈定服务价格,技术部门参与制定服务标准,合作组织就某一生产环节或全过程开展统一的规模化规范化的服务,从而解决农民外出打工后在家留守人员无能力解决的问题。
服务方式有多种,有全程托管(从种到收的所有环节,包括卖粮)及部分托管(对种粮过程的某一或某几个环节进行托管),由群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选。
服务价格由村民代表与服务组织根据市场价格商定,目前,托管水稻600~650元、小麦400~450元、玉米500~550元等。部分托管的按服务环节不同收费。
农田托管服务的主要成效
睢宁县农田托管服务适应了当前农业形势发展和农民需求,粮食单产水平、病虫草害的防控水平、增产节本增效等均较显著,服务方式深受农民欢迎。2010年,全县水稻托管服务面积近4万亩,2011年托管服务拓展到小麦、玉米,面积超过15万亩,其中全程托管面积2万亩以上。农田托管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是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收。根据睢宁县庆安镇杨圩村跟踪调查,全程托管地块单产平均提高20%,水稻亩节本145元、增产增收280元,累计节本增效425元/亩,小麦、玉米亩增效平均180元/亩。托管经营服务组织通过规模效应每亩还可以得到20-50元的收益。该县润农谷物种植合作社,2011年秋播托管种植小麦6000亩,纯收益达20余万元。
二是破解了农户分散经营的制约。农田托管服务模式在保留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实现了土地的连片耕种和规模集约生产,较好地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情。
三是加快了农技推广步伐。开展托管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采用良种、药、新肥料及新机具,在耕种时间、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机械化收种方面把握比较准确,能较好地实现科学种田。全托农田良种普及率、无公害农药使用率、科学配方施肥率均达100%,实现了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发展。
四是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农田托管确保了农民种地收入的稳定增加,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在当地谋职,都可以专心于所从事的工作,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缓解了非农产业及高效设施农业用工不足的矛盾。
五是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农田托管服务,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使农药滥用得到有效控制,大大降低了农药残留量,提高了产品品质,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订单农业创造了条件;通过实现测土配方推行高效施肥,减少化肥的投入,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睢宁县农田托管服务的几点启示和思考
农田托管服务顺应了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也是当前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应当大力提倡、鼓励发展。针对当前存在问题,下一步推广中,应着力把握“四个三”,即遵循“三条原则”、狠抓“三项措施”、突出“三个重点”,明确“三项优惠政策”,切实扶持、培育好这一新生事物。
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侵害农民经济利益。二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统一推行,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接受物价部门监督,服务收益归提供服务主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订发展目标,落实扶持激励措施,试点先行、适时推进,切忌急于求成、一哄而起。
三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和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农业布局规划和土地流转,扩大连片种植和规模养殖,大力推广农地入股合作、农民承包地集零为整、镇村开展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等先进做法和经验。同时通过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发展订单农业、建设生产基地等形式,引导土地向种田能手和各类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切实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为推广农田托管服务创造条件。二是加快培育农田托管服务组织。要鼓励农技人员、学有专长的大中专毕业生、龙头企业牵头领办开展托田服务的合作社,鼓励工商资本入股参与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现有主体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鼓励托田经营组织优先吸纳当地农民打工和参与经营。三是加快建立配套管理服务体系。要切实加强托田服务相关制度建设,建立技术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制度,研究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各生产环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合同文本,加强收费监管,建立服务纠纷调处机制。镇农经中心、农技中心要发挥业务优势,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农田托管中介组织服务。
三个重点。一是推进农业机械化。鼓励农机服务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和机械植保等环节拓展,不断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种植业向林牧渔等各个领域扩展。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把农田托管服务与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紧密结合,引导帮助农田托管服务组织,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生产标准和规程,并根据标准规程开展种苗和投入品采购供应、植保防疫、生产管理等统一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步伐,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发展菜单式托管服务项目的同时,加强服务组织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提高产业化全程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服务组织开展产前决策、产后加工储藏销售服务,鼓励申报品牌供服务对象统一使用、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产品标识的统一包装、在城镇建立直营店为服务对象提供产品统一销售服务。
三项优惠政策。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开展托田服务的经营主体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予以奖补。各级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参与提供托田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各类支农补贴要把开展农田托管服务组织作为实施重点,切实提高其人员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
二要加强金融支持。各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应根据托田服务组织的经营状况,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手续。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托田服务主体解决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的资金,提供各种类型的低息贷款;支持托田服务主体配建服务场所和农产品经营网点、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生产运销设备。要制定保费优惠政策,允许和鼓励托田服务主体对服务农户标的物进行统一投保,并根据实际简化投保理赔手续。
三要实行税费优惠。对开展托田服务的经营主体相关收入和收费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关规定执行。减免通过技术培训、生产服务、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农产品等所得收入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及农业保险合同应免征印花税;建设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可通过申请困难性减免落实减免措施;应同等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用水、用电、证照年检、登记等优惠政策,努力为其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