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盛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王荣祥仍在继续销售涉嫌纠纷品牌的肥料,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尽管可以判定此商标与美盛公司的商标有着明显的相同或近似嫌疑,但是要推翻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的结论,申请裁定的程序不仅复杂,而且要花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
“尽管很难,我们一定要做下去,这关系到美盛品牌的未来发展。我们相信,邪不压正!”美盛负责人说。
如何判断商标侵权
李宝星律师:
法学硕士李宝星认为:“美盛嘉吉”商标的所有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美盛”、“嘉吉”商标的在先权利,关键要看两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如果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那么就应当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侵权行为成立。
本案中的王荣祥注册的“嘉吉美盛”商标把同属于一个公司拥有的两个注册商标“嘉吉”和“美盛”进行组合,很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认为其来源与“嘉吉”和“美盛”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近似情形明显。
王凯旋律师:
律师王凯旋说:法律规定凡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美盛嘉吉”商标,商标局本应驳回其申请。但王某的注册申请通过审查并成功注册,一方面可能在于商标局审查不严、未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美盛公司在该商标公告期间没有发现,以至于让王某钻了空子。美盛应该通过商标争议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昊锋法律顾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兼企业法律顾问李昊锋说:法律规定,被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若是“美盛嘉吉”最终被撤销商标专用权,美盛公司(或嘉吉公司)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主张要求”美盛嘉吉“商标使用者、产品销售商赔偿经济损失等权利。
祥云、巴斯夫商标之争
5月17日,湖北祥云集团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撤销《“红狮犸及图”商标争议裁定书》的行政起诉状。被告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商评委于4月6日发出巴斯夫与祥云的商标争议案争议裁定书,判定对祥云拥有的“红狮犸“商标在肥料商品上予以撤销。
这是商评委判定的国际肥料企业与国内肥料企业第一起商标争议案。祥云集团对裁定书不服,决定依靠法律寻求解决之道。该集团行政总监表示:他们有信心把商标官司打到底,而且在此期间,还将加大对该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湖北、江西“施大壮”之争
8月31日,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接到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函,称湖北施大壮化工于今年6月25日正式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至此,江西贵化“施大壮”商标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湖北施大壮化工有限公司已经停止了侵权行为。
农药“呋喃丹”商标之争
1996年1月26日,美国FMC公司向上海市闸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指控上海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销假冒“呋喃丹”商标的农药,侵犯美国FMC公司在中国依法注册的“呋喃丹”商标专用权。
这是一起经销企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例。其处理难点在于如何认定经销者的侵权行为。其中存在经销者明知与应知的区别,。明知是一种故意的过错,是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对权利人的侵害而有意为之的行为,这种行为比较容易认定。在本案中,上海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在受到“呋喃丹”商标注册人的警告后仍大量销售侵权商品,属于一种明知而为之的行为。上海市闸北区工商局推定其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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