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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虚高是农资问题“罪魁祸首”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日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价格虚高、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已经成为农民对农资产品的“三怕”。

 

此次接受调查的604户农户2005年平均家庭经济收入为23764元,其中农业收入14662元,每年花费于购买农资(化肥、种子、农药等)4140元,占农业收入的近三成。因此,农户们迫切希望农资产品的价格能够更合理一些,以降低农业成本,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

 

种子质量成农资投诉热点

 

据了解,去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到农资消费投诉39件,其中关于种子质量的投诉25件,成为农资投诉的一大热点,此外,化肥质量投诉9件,农药5件。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马丁表示,从受理投诉的情况看来,农资消费环境仍存在着不安全、不和谐的问题。为进一步调查了解农村农资消费环境情况,以便在农村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权工作,今年四五月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厦门市农资消费环境满意度问题,在我市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和海沧区等4个区,莲花镇、五显镇、新店镇、马巷镇、新圩镇、大嶝镇、后溪镇、东孚镇和海沧镇等9个乡镇的83个自然村,对604户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

 

权益受损原因首推价格虚高

 

在604户的受调查者中,农民普遍反映农资产品市场存在价格虚高、虚假宣传的问题。其中,有近四成受访者(241人)认为农资产品价格虚高是农民合法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有185名消费者认为市面上有些不法经营者做虚假广告,任意夸大其词,推销劣质农资产品;有111人认为农资产品“售后服务”欠缺;还有80人认为农资产品有不少是“假冒伪劣产品”。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指出,我市农资产品尚未建立健全的销售主渠道,是造成农资产品价格虚高的主要原因。他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鼓励和扶持有资质的合法企业进入农资销售主渠道,以降低销售环节的成本,并从源头上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关。

 

农资产品知情权有待提高

 

本次调查还显示,我市农民的农资知识普遍缺乏。本次调查中,被调查者中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者占89.5%,年龄在35岁---50岁之间者占55%。调查人员发现,农民在选购和使用化肥、种子、农药时,多数都是凭自己的经验进行的,选择通过专家、农技人员进行指导的所占比例较少。有36.6%的农民认为自己在农资方面知识不成熟,辨别能力有限。大多数农民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农业信息普及和科技知识指导。€€€€€€€

 

特别提醒

 

购买农资谨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三要留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同时,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当地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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