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欧盟发布了批准3种除草剂的正式公告,这3种除草剂是陶氏的氰氟草酯、拜耳的甲基二磺隆和先正达的硝磺草酮。此次重新登记的有效期为15年,硝磺草酮的登记期从6月1日开始,氰氟草酯和甲基二磺隆的登记期从7月1日开始。
氰氟草酯原登记有效期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续展登记的申请已经递交,但因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作出是否批准续登的决定,欧盟委员会曾经延长了登记时间。此次重新登记氰氟草酯的附加要求是:成员国需要注意技术规范和对操作人员和非目标陆地植物的保护,在必要的情况下,应采取风险缓解措施。
据了解,2002年批准登记该除草剂时,欧盟要求成员国考虑飞防应用对非目标生物的影响及在稻田中的应用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但此次登记已经删除了此项要求。
在2003年批准甲基二磺隆时,欧盟要求成员国考虑采取保护地下水的措施,此次登记保留了这一条件,并且还要求保护水生植物和陆生植物。此外,还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在欧盟委员会发布水处理评估指导意见两年内提交关于饮用水处理过程对饮用水中甲基二磺隆残留的影响的确认信息。
硝磺草酮的重新登记要求成员国关注操作人员、地下水、哺乳动物、水生植物和非目标植物的保护。硝磺草酮在2003年的批准登记没有附加条件。另外,此次重新登记要求农药生产企业还必须在7月1日之前提交关于在动物、植物体内和土壤中最广泛的代谢物AMBA的基因毒性情况,在12月31日之前提交关于硝磺草酮可能存在的对干扰内分泌的作用方式。
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在欧盟委员会发布水处理评估指导意见两年内提交关于饮用水处理过程对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中硝磺草酮残留的影响的确认信息。
2016年6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内分泌干扰物鉴定标准草案,详细阐述了如何鉴定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并将标准纳入了植保产品和杀生剂产品法规。该标准出台后备受争议,尽管在2016年11月作出了修正,但欧盟动植物、食品和饲料常务委员会成员国之间仍存在意见分歧。
2016年12月欧盟委员会提交了第三版修正案,将植保产品法规一分为二,一份阐述鉴定标准,另一份表明产品的潜在危害,让欧盟成员国及欧洲议会分别提出意见。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后,修正案最终遭到了多数票的否决。(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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