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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治污要靠法


本报讯 (记者马彦平)3月10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周宜开提出:当前土壤受农药、化肥污染的面积不断扩大,要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除了国家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防治力度外,更应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靠法律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周宜开指出,目前,土壤污染的突出问题有:一是耕地受农药、化肥污染的面积不断扩大,大量氮素进入土壤导致农产品硝酸盐、亚硝酸盐污染。同时,由于农业的面源污染导致土壤多种生态环境问题,如残留农膜恶化土壤物理性状,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农产品质量。二是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少数地区农产品因重金属含量超标而无法食用,给农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三是矿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四是流域性和区域性土壤污染问题凸显,成为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

“土壤污染使污染物在农作物中积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诱发癌症和其他疾病,危害人体健康。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周宜开说。

周宜开建议,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除了国家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防治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据了解,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的法律,但是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周宜开表示,国家应当及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专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填补法律制度的空白。

同时,应严格控制农作物产地周边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对土壤的污染,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和农膜施用量,全面推广数字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耕地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国家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国耕地资源科学化、精确化、差别化的管理和全面监测,从根本上减少土壤污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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