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由一个冷藏集装箱装运共1247件、23.693吨的泰国鲜白蜜柚经过老挝、越南后,顺利运抵广西凭祥友谊关口岸,凭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这批进口水果核查有关证书和封识,并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后,这批水果运往南宁、广州等地。这标志着停止16个月后的首批泰国水果得以经陆路口岸重新输往我国。
这批水果是7月15日在泰国穆达汉口岸装车启运,经老挝沙湾拿吉、达沙湾,越南劳宝、河静、清化、河内、谅山,7月17日上午11时运抵凭祥友谊关口岸,整个运输里程1100多公里,首批水果顺利从陆路口岸进口我国,今后国内消费者将可以品尝到更多泰国新鲜美味的水果。
中泰两国共促“热带水果天堂”泰国水果进口
泰国素有“热带水果天堂”之称。因其典型的热带气候和富饶的土地,泰国全年皆有水果出产。其最具特色的水果包括红毛丹、山竹、芒果、柚子、菠萝蜜、番石榴、蒲桃、龙眼、榴莲等,风格特别、味道独特。
据广西检验检疫局动植检处处长王湛军介绍说,去年3月,鉴于泰国水果从陆路口岸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水果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二氧化硫残留超过国家标准、运输经第三国途中混装其他水果等,为确保奥运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我国停止泰国水果从陆路口岸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去年3月以来,泰国进口我国水果,只有经海运途径,先经香港,才到广州市场,而广西和全国其他地方经销的泰国水果全部自广州等地购进。这样不仅运输时间长,费用成本高,而且不利于水果的保鲜。泰国水果从老挝经越南陆路运往中国,运输路程只有不到1200公里,因此,可大大减少运输成本和时间,又有利于水果的保鲜。
我国和泰国等东盟国家的水果有季节上、品种上的互补性。自2002年底中泰双方签订了有关水果蔬菜的零关税协定以来,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多次接触,国家质检总局、泰国农业部先后进行了互访、交流,双方签署了水果贸易方面的协议,2004年4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泰国农业与合作部签署了《关于卫生与植物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去年6月以来,为恢复泰国水果从陆路口岸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又确保泰国水果输华质量和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广西检验检疫局、凭祥检验检疫局与泰国农业发展研究院、泰国水果出口商协会、泰国驻广州总领馆等,先后多次举行进口水果检验监管会谈,双方就泰国水果经老挝—越南—凭祥陆路口岸入境运往中国有关事宜进行会晤,检验检疫部门对泰国进口水果进行风险分析,对进口泰国水果检验监管提出了意见,泰方对泰国水果生产、采收、包装、检验流程、集装箱运输监管等作出了有关承诺。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今年5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和泰国农业与合作部在北京签订了“关于泰国水果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就泰国水果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达成一致意见,泰国水果从陆路口岸运往中国“水到渠成”。
要求来自注册登记的果园并无二氧化硫残留
根据“议定书”的规定,泰国输往中国的水果应是中方允许进境的水果种类,果园、包装厂、发货人须经泰方注册登记。水果应由冷藏集装箱运输,包装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标明水果种类、产地(省)、果园、包装厂和出口商名称或代码以及“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水果出口前,泰方应实施检验检疫,符合要求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和二氧化硫残留证书,并对集装箱加施封识,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为7天。
“议定书”规定,泰方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为穆达汉植物检疫站,中国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为凭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水果在第三国过境运输期间不得开箱,并按以下指定路线运输。穆达汉(泰国)—沙湾拿吉、达沙湾(老挝)—劳宝、河静、清化、河内、谅山(越南)—友谊关(中国)。水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后,中国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核查有关证书和封识,并实施检验检疫。如发现植物检疫证书与泰方提供的证书信息不一致、伪造或证书无效,不得接受报检。如果货证不符、或封识被破坏、或混入其他国家的水果,该批货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如果农药和化学残留不符合中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委员会或中泰双方商定的标准,或者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等其他违规情况,则按照2004年10月29日签署的《泰国热带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条件议定书》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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