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保亮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指出,要完善化肥淡储制度、提高农资保障能力,这对于稳定化肥市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那么,国家应该如何完善化肥淡储制度?放宽承储企业准入条件,让中小肥企也能参与淡储是可行之举。
国家规定承储企业的基本条件是“化肥生产企业拥有销售网络且近三年年均生产量40万吨以上”,将中小肥企挡在了门外。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小化肥企业由于没有规模优势,再加上受产品价格、成本双重压力,生产经营举步维艰,更需要政策支持。因此,在当前经济条件下,让中小肥企参与化肥淡储很有必要。他们将暂时不用考虑产品销售问题,避免价格下滑甚至倒挂造成的损失;还可以通过利用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等优惠政策,减轻财务压力,暂时缓解资金紧张的状况;最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弥补大型骨干企业淡储指标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而保证春耕用肥需求。
如何让中小肥企参与淡储呢?首先要制定准入门槛,即企业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连续几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马上要死的企业绝对不能参与;要有良好的信誉基础,能够有效落实淡储指标,保证春耕化肥需求;企业产品应该以尿素为主,且具有较好的品牌形象,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要具有与淡储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等。其次,要通过招标的办法,优选出愿意承储且有能力承储的企业。淡储协议签订以后,还要通过现场核查等办法,加强对承储企业的监督,确保企业顺利完成淡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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