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财年头三个月,孟加拉国出口冷冻食品因各种原因多次遭进口商退货。孟海关在进口环节将这些退货视为进口商品予以征税,对复加工复出口的另行计算退税。这种税收管理办法使出口商遭受20-25%的复加工损失,如退货不能复加工复出口,出口商损失更大。孟冷冻食品出口商协会周二会见国家税务局主席,请求对遣返的冷冻食品予以一定期限的保税进口,并征收0.25%的收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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