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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

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来销售

这就是民间所讲的“挂羊头卖狗肉”,例如很多制假者用低廉的化工溶剂之类冒充农药来销售,而这些化工溶剂是没有杀虫或杀菌作用的,也没有被认定为农药,这种情况就是假农药之一。

伴侣套装、增效剂、非肥非药等含农药成分产品,被将认定为假农药!

二、用其他农药来冒充某种农药

这种情况一般是使用价格便宜的农药来冒称价格较高农药,例如使用阿维菌素来冒充甲维盐等,或者为了提高效果或者其他目的,农药实际成分和登记成分不相符合。

三、农药有效成分和标签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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