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道路上的农机事故
2016年7月29日,梁某驾驶变型拖拉机,行驶至浙江省嵊州市仙岩镇梓树村路口京福线1576公里+660米处,与小型轿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6年8月11日,李某驾驶变型拖拉机,沿山东省淄博市山区北山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博沂路路口处,先后与沿博沂路由北往南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大型普通客车、电动四轮车及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相撞,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五车及相关设施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农业部通报,2016年,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004起,死亡133人,受伤318人,直接经济损失1211.41万元。
其中:
联合收割机事故533起,占事故起数的53.1%;
拖拉机事故410起,占40.8%;
其它农业机械事故61起,占6.1%。
这些事故,给了我们血淋淋的教训。
农机事故,必须警惕了!
由于农机的技术含量较高、结构复杂、安全操作技术水平要求高,有时候,农机自身缺乏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再加上部分农机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基本的农机操作技能,就出现了许多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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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3/2017-05-17/288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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