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咨询土地确权纠纷问题,要么是与家庭外部成员有纠纷,要么是家庭内部纠纷导致确权无法进行而影响证书发放的。遇到类似问题,后台工作人员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几条建议。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建议就是尽快解决争议,完成确权拿到证书。为什么?因为你一旦错过这次全国性的土地确权机会,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你这辈子甚至你的子孙后代基本就与土地无缘了。
一、本次土地确权意义基本没有农民意识到!
1、本次土地确权绝非重新土地测量,其实质意义上事国家给农民在法律意义上分地的过程,相关你以前的土地承包证都是县里发的吧,这次统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的证取代县里的证书。
2、再次全国性土地确权,遥遥无期!全国性土地确权耗时耗力耗钱,虽然理论上还有再次全国确权的机会,仅仅是理论上(即使有,也仅仅是小修小补)。本次土地确权绝不同于几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和地理国情调查,人口普查只是摸清有多少人,土地确权是要明确地是谁的,多大面积,多长时间。
二、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在法律上被延长为“长久不变”。
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开始老邓承诺大家是30年不变,此后便一直延续。
到了老胡就调整为“长久不变”。这是对于整个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而言,这个制度将长久不变,其中每隔30年全国范围调整一次土地。
当然,这个法律跟农村的大部分法律一样,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到底什么是长久不变?50年,100年还是一万年,没说!长久不变从什么时间开始算?是从1982年,还是从2000年,亦或是从最后一次全国性土地调整?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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