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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源探论


  新中国成立后,统一的国家政权保证了农村卫生的组织化与制度化的实现,同时,经济的困难又不得不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手段来挖掘传统医疗资源,并动员群众来承担一些卫生的责任。

  由此观之,从民国时期到1949 年 后的合作医疗,其持续性是十分明显的。一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限的医疗资源与群众的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通过组织群众自己的力量依靠预防保健与环境卫生,而不是依赖昂贵的医疗手段来改善农村的卫生问题,这成为实行合作医疗的一个内在基础或功能性需求。另一个持续性是在组织医疗政策之间,包括 使用由城市医疗人员组成的流动医疗队,低成本合作医疗农村卫生保险项目,发展多样的短期培训和复训,教育项目增加数量和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质量[9]。当然,如前所述,这并不意味着东欧国家的合作医疗模式从民国时期到1949 年后是一成不变地沿袭下来。中国农村的极端贫困与疾病的盛行,还有可以利用的传统医疗资源,统一国家的成立,这一切都使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容与形式都有所改 变,这也体现出我国在乡村医疗制度上的创新与发展。然而,更多的学者把合作医疗的起源归于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的医药合作社,正如刘纪荣所说,是一种 “历史误会”。由此可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民国时期依照东欧国家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农村卫生制度,在乡村卫生实验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949年后又在广大农村得以实施并不断改进、完善,所以,很难说合作医疗制度是由陕甘宁边区合作医药社发展而来的,更不用说是“新中国农民在长期与疾病的斗争中摸索出来的一个创举”[22]。因此,合作医疗实质上是在国际国内双重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的一种医疗制度。余新忠关于中国近代卫生史研究的回顾表明,“现有的一些探究中国近代公共卫生的研究,往往存在着割裂传统和近代之嫌,不能从内外两个方面多视角地来认识中国近代公共卫生的演变”[23]。饭岛涉也认为,近代中国的卫生的“制度化”,是在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殖民侵略中发展起来的,促进了政治制度的重组,并最终成为国家建设的一个方面[24]。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只是片面强调自身的因素,很难说对合作医疗制度的起源认识是全面的,同理,反之亦然。

  四、结语

  道格拉斯?诺斯告诉我们,“制度的建立与毁灭并非发生在真空之中,而是人们长期以来从机会和价值中认知的结果。”[25]合 作医疗正是在中国农村严重缺医少药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有效医疗制度,这也是其得以发展的内在连续性的基础。但从外部因素来看,无疑是受到了国际联盟卫生组织的影响,尤其是把东欧国家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功经验移植到中国。不可否认,西方殖民国家的到来,给传统中国在卫生事业上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现代医学知 识、国家医学的理念与公共卫生制度的引入,使卫生日益呈现出国家化的态势。国民政府力图建立国家控制的医疗体系,并把卫生建设当作是民族国家建设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国家未能实现统一,卫生事业国家化的任务并没有完成,这使得新中国得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行。

  Ka-che Yip、杨念群、AnElissa Lucas 等学者都十分重视民国时期卫生政策对后来的影响[9,26-27]。新中国成立后,在农村卫生工作方面,继续采用巡回医疗、为农村培养保健员、建立合作性质的联合诊所,保健站,实行集体保健医疗。直至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公社建立卫生院,国家医疗体系延伸至农村,中国卫生事业的国家化、组织化基本完成。由于大跃进的失败及随之而来的卫生政策的调整,合作医疗在早期发展的并不顺利,直到1968 年才发生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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