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 历时较久的一项卫生医疗制度,不少领域的学者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其缘起流变、兴衰成败,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①,但是对其起源却看法不一。检诸文献,主要观点大致有二,一是起源于陕甘宁边区举办的医药卫生合作社;一是起源于民国时期的农村卫生实验区。然而,这两者都没有看到西方卫生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而只是强调了内部的因素。“中国中心观”提醒我们,中国的问题必须立足中国社会来加以探讨,但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将中国的问题局限在中国一隅这样狭隘视角下来理解。毫无疑问,缺乏国际视野,不将中国合作医疗置于国际视域下来加以认识,就如同我们不立足中国自身社会来探究中国一样,都无法让我们获得全面而允 当的认识。因此,如何两者兼顾来探讨其起源,这是本文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一、合作医疗的概念及其特征
什么是合作医疗,实际上并没有统一的说法。1979 年 卫生部、财政部等单位颁布的《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指出,合作医疗是指人民公社社员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医疗制度,是社员群众的集体福利事业。这官方规定表明合作医疗是在人民公社范围内实施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医疗制度。周寿祺是较早研究合作医疗制度的学 者,他认为所谓的合作医疗是“群众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的一种社会主义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4]张自宽认为合作医疗是“具有保险性质的医疗保健制度”[5]。朱玲则提出,合作医疗只是“在村庄范围内,由农村集体生产/行政组织和个人出资购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行健康人群和患病人群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的一种互助组织形式。”[6]多数学者基本都持以上类似的观点,不过,无论他们之间有多少不同,都是把合作医疗制度看作社会主义性质的医疗制度或福利事业,只是强调了其社会主义与互助性质,而缺乏对其本质内容的整体分析与概括。
事实上,要给合作医疗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并不容易,但是可以概括出它的主要特征。刘纪荣认为,从本质上看,合作医疗的核心就是“合作+医疗”,以合作的形式实施医疗保健[7]。但这个说法太过笼统,并没有概括出合作医疗具体的实质内容。从1970 年代普遍施行的合作医疗来看,其核心内容是:(1)以生产大队为单位,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2)培养赤脚医生等非专业的村民医务人员来解决医生缺乏问题。(3)建立村、乡、县三级卫生保健体系解决医疗的覆盖面和技术问题。(4)重视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以减少疾病的发生。(5)赤脚医生大量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疗,尤其是重视发挥中草药的作用。如果不能把握合作医疗的以上几个核心特征,则很难分析其起源何处,只能是各执一词。
二、合作医疗的缘起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许多国家的农村都实行过合作医疗,如联合国公布的调查报告所言,在20 世纪二三十年代,医疗方面的合作社运动在一些地区迅速扩展。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农业合作社都在医疗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东欧,农民社区为本的医疗合作社制度首先在南斯拉夫兴起及迅速扩散,继而伸展到波兰[8]。在此大背景下,中国合作医疗的产生很难说没有受其影响,特别是国际联盟卫生组织起到了关键作用。1928 年国民政府成立了卫生部,向国际联盟卫生组织寻求援助以改善中国农村落后的卫生状况。东欧国家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功经验被推荐给国民政府,主要内容有建立农村卫生合作保险机构和南斯拉夫式的流动医疗队,培养农民卫生工作者,群众卫生教育运动等。此外,为国联卫生组织工作的两位南斯拉夫公共卫生专家(Borislav Borcic,
Andrija Stampar),在1930 年代到1940 年代为中国卫生部门提供诸多卫生建设指导意见[9]。
在国际联盟卫生组织的影响下,1931 年,卫生部保健司长金宝善赴欧洲考察,比较各国卫生制度后,结合中国的实际,决定参照南斯拉夫模式推行中国的医疗卫生建设[10]。 因此,民国时期所建立的众多农村卫生实验区基本上都受此影响。而对于南斯拉夫农村合作医疗运动的成功经验,中国当时的报刊杂志也多有宣传。李孟麟等是这样介绍的:卫生合作社的资本是由社员们出资筹集的;一个村子或几个村子设一个健康所;大多数只有一个医生或一个护士,并住在村里;医生的薪金是由合作社支 付;看病免费或比较便宜,药品也比平时便宜30%;卫生合作社重视预防,致力于种痘与传染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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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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