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全面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努力提高农牧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杭锦旗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册发放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农牧民宣讲保政策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受益性、可靠性、规范性,提高农牧民的参保意识。同时,将农村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机结合,委托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张贴宣传报、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农牧民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农牧民跳出“养儿防老”的惯性思维,淡化“养儿防老”意识,提高农牧民的参保意愿。在鼓励乡镇干部和村社干部带着参保的同时,也鼓励其亲属参保,带动其他农牧民积极、主动参保。
二是拓宽农牧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此外,对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的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给予免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其积极为参保人提供资助。
三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门管理机构。建立乡镇专业社保所,并委派专业人员,由专业人员建立农牧民参保信息系统、参保档案、推行社会保障卡,对嘎查村农牧民的社会养老保险进行业务经办与管理服务。
四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长效管理与监督机制。一是开设农牧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由信用社统一收钱,按月定期划入社保基金专户;二是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旗社保局,对基金的筹集、上缴、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三是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四是乡镇社保所和嘎查村委员会每年对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农牧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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