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的农民已逐渐演化为三种类型,一部分进城务工,即“农民工”;一部分成为农村乡镇企业职工;另一部分是仍然固守在土地上以种植业为生的普通农民。
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农工党甘肃省委的提案关注了这一现象,并认为这三类农村劳动力显然不能用统一的养老保险模式来构建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应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不同层次去构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老龄人口年增4%
农业大县陷入养老难
永登是甘肃的农业大县, 50.12万总人口中,农民就达43.17万人,占86%。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有4.4万,占总人口的8.9%,并且每年以4%的速度递增,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地区。
地势复杂、人多地少是永登县的基本县情。目前全县共有耕地137.99万亩,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耕地面积迅速减少,失地农民不断增多,养老缺乏经济保障,这对传统观念影响下依赖土地收益养老的农民冲击较大。
长期以来,农村养老金的筹集主要依照1991年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 持”的原则来进行。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落后,大多数农村乡镇企业经营规模小、亏损大,“集体补助”实际上有名无实。因此,在农村存在着庞大的养老需求和强 烈的被保障意愿。但实际状况是,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趋于萎缩,参保群体数量不多。
究其原因,既存在农户对政策不了解的因素,也有宣传不到位的因素。然而,农工党甘肃省委认为根本原因并非如此。
“其实质问题是农户收入水平较低,各项生活消费支出较多,不愿向养老保险多支出费用,对政府的依赖性较高。”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永登县农民人均家庭消费支出为2711.28元,用在子女教育、就业、农村医保、养老、建房和婚丧嫁娶等方面。
而养老保险金的筹集主要依靠个人缴费和政府支持,地方政府虽有财政投入,但面对庞大的养老费用支出,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2009年永登县大口径财政收 入50110万元,财政支出为1166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3920万元,实际最终养老金的筹集主要依靠个人纳费。
农民收入低,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折,加之保障水平普遍较低,所以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期望值并不高。
打工、种地身份不同
养老机制当因人而异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增强,如今的甘肃农民已逐渐演化为三种类型,一部分进城务工,即“农民工”;一部分成为农村乡镇企业职工;另一部分是仍然固守在土地上以种植业为生的普通农民。
农工党甘肃省委认为,对于这三种类型的农民,养老机制并不能用统一的模式一概了之,应针对不同身份的农民“对症下药”。
相对而言,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似乎摸准了脉门。
2009年《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政府统一征收承包土地且土地面积少于一定比例的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永登县已积极探索建立失地 农民社会保障机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15%的资金,建立失地农民社保基金。这一尝试已初见成效,2009年全县土地出让收益达1350万元, 从中提取的失地农民社保基金约为135万元-202.5万元,以解决统一征地后人均有效灌溉面积不足0.3亩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该方案还需要各地逐步推 广,因为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方案的有效性和持续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
对于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可以考虑将其纳入到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去。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乡镇企业养老保险体制,也适宜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而普通农民主要依赖种植业为生,对家庭和土地养老的依赖性较大,在传统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的基础上,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采取个人纳费为 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 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农工党甘肃省委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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