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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在全疆范围内建"五位一体"城乡医疗救助模式


2011年,新疆将在全疆建立“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 相结合“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这是记者3月21日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的。

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处长吕子祥介绍,2006年,自治区在27个县市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2007年,医疗救助制度迅速在全疆推开,全疆所有县市出台了城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针对农村,所有县市都制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并积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接,资助农村困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牧区实施大病和常见病医疗救助。

目前,自治区已经实现了医疗救助的全面覆盖。5年来,自治区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71亿元,1057。5万人(次)得到救助。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说,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今年自治区将全面建立“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 相结合“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同时,为方便群众就医,今后民政部门还将简化救助程序,规范医疗救助管理,重点推进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此外,除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进行医疗救助外,今年还将适当扩大医疗救助人群,逐步将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为切实提高对城乡儿童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今后民政部门还将通过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捐助等各项制度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探索有效的补偿和支付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县市,推行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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