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农村教育医疗

广东83%代课教师妥善安置 待遇提高逾三成


南方日报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10年底是我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最后期限。如今,期限刚过,广东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

为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省委办公厅于2010年12月对各地级以上市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并于近日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任务较重、完成难度较大的市、县开展了实地督查。

83%代课教师妥善安置,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大幅提高

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18个市全面解决了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其余3市正紧锣密鼓开展辞退补偿工作,预计2011年3月底前全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全省已有4.9万名代课教师(占原代课教师总数5.9万名的83%)通过招录、转岗、辞退补偿等方式得到妥善安置。全省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大幅度增长,教师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 最大限度将合格代课教师招录为公办教师。2009年,省教育厅先后分两批统一组织欠发达地区“代转公”招聘考试,19876名代课教师达到全省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招录为公办教师。发达地区各市通过招聘考试,有10507名代课教师被招录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目前,全省共有30383名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占原代课教师总数的52%。

——— 最大程度把未能转为公办教师的代课教师进行转岗安置。在完成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后,2010年下半年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对不具备教师资格和达不到全省最低招考分数的代课教师,通过转岗考试,有5000多名被安排到学校教辅或工勤岗位,占原代课教师总数的8%。

——— 最大力度保障已解除劳动关系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2010年7月,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补缴、再就业扶持等方面,最大程度地维护被辞退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目前,除少部分代课教师自动离职外,全省近1.4万名解除劳动关系的代课教师已落实经济补偿并理顺社会保险关系,占原代课教师总数的23%。

——— 最大幅度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目前,除珠三角地区少数县(市、区)外,全省有18个市所辖县(市、区)已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中小学(不含地级市直属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从2008年第三季度的1700元和5300元,分别上升到2010年第三季度的2300元和6900元,绝对数分别增长600元和1600元,增长幅度为35%和 30%。同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全面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初步建立起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全省两年投85.1亿元“真金白银”解决代课教师及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

我省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上先行一步,其制度设计和经验做法得到教育部高度认可,教育部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在解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上超前谋划,与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有效衔接、统筹推进,顺利实现了工作目标。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汪洋高度关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亲自主持召开督办会,并先后10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顺利推进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明晰了思路和要求;省政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亲自动员部署;副省长宋海连续两年在教师节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2010年9月还专门致信9个地市党政一把手督促落实工作,并多次带队赴各市督查指导。

二是部门协同推进。省委办公厅多次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攻坚和决战两个关键时间节点上较好地发挥了督办指导作用,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建立起高效、务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先后召开7次厅际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具体工作,并多次深入40多个县(市、区)开展督查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平稳快速推进。

三是财政全力保障。2008年以来,省财政采取调整现有存量资金和适当新增预算安排等方式,安排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落实“两相当”奖补资金共25.1亿元,其中,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资金8.9亿元,落实“两相当”奖补资金16.2亿元。各地也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全省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60多亿元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落实“两相当”工作。深圳市3年内投入1亿元用于提高合同制教师待遇;梅州、湛江市分别筹措7000万元和4300万元用于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中山市每年新增财政支出3.33亿元用于推进“两相当”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政策措施 义务教育 工作目标 进展情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