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月启动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13市县已发放2至6月份物价补贴
近34万人领取2017万补贴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部门获悉,为缓解物价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我省于今年8月启动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3个市县发放2至6月份物价补贴2017万元,获得补贴人数近34万人,其余5个市县的补贴也即将发放。
本组稿件均由
记者 张琳琳 采写
我省下半年仍将发放物价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正在研究
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来物价水平持续升高,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的现实,我省于2008年7月出台《海南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规定当 CPI指数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物价补贴。统计显示,7月-10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仍在高位运行,给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较大压力。根据联动机制,我省下半年仍将发放物价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相关部门正在研究。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20元
今年2月至6月,我省主要食品消费品如食用油、大米、蔬菜、肉禽类等食品价格均持续上涨。为缓解物价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8月19日,省物价局、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不超过10元(含10元)的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20元。
今年10月洪涝灾害发生后,海南低收入群体生活陷入困顿。为此,我省向434517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发放3025.87万元一次性物价补贴,其中给予海口、定安、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7个重灾市县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户每人100元补贴,其余市县每人50元补贴。
海口
今年9月1日起,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可获价格补贴
每年200万元
补贴4000贫困学生
本报讯 为积极帮助低保户家庭中小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困难,确保学生安心学习。海口市物价局结合海口实际,制定了《海口市低保户家庭中小学生生活困难补贴工作方案》。近日《方案》已由海口市政府审议通过,从今年9月1日起,海口4000名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可获适当价格补贴。
《方案》中以市民政、教育部门提供的动态对象为补助依据,一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补助。第一学期(秋季)发放对象以本年度第二季度的低保名单为准;第二学期(春季)发放对象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低保名单为准。补贴采取一年一定的方式予以确定。
记者了解到,按照省民政厅测算全省低保户家庭开支情况,城市低保户家庭最低需求每月开支157.8元,农村低保户家庭最低需求每月开支150元,参照海口市物价局对5所中小学校住校生活成本调查,每名学生住校每月生活开支246.81元标准,确定城市低保户在校中小学生补贴60元/月,农村低保户在校中小学生40元/月,一学年按中小学生在校时间10个月发放。每年对城乡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生活补贴资金为200万元左右。
三亚
财政局已于9月底给两区六镇预拨物价补贴4489万元
三亚户口农民
一次性补贴180元
本报讯 为应对物价上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三亚市政府决定给三亚农民发放物价补贴,一次性补贴180元。
记者了解到,为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农民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给具有三亚户口的农村人口(7月份已发放财政物价补贴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被征地农民和在企业打工的农村人员除外)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物价补贴,补贴时间为今年4月至9月,每人可一次性获得180元。
补贴发放对象的确定主要采取三次张榜公布和三级审核的方式,即由农户向所在村民小组申报,村民小组造表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三次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并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区镇政府三级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后,报三亚市财政局拨款,由各区镇通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负责发放到村民手中。目前,三亚市两区六镇都已完成了对所辖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动员和培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农民物价补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据悉,三亚市财政局已于9月底给两区六镇预拨了物价补贴4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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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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